法院送达 打印本文 打印本文  关闭窗口 关闭窗口  
作者:佚名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点击数1149  更新时间:2018-6-22 7:22:06  文章录入:admin  责任编辑:康红艳
 
XX: 本院受理XXX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 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、 证据副本、 应诉及举证通知书、 举证须知、 合议庭成员通知书、 开庭传票。 自公告之日起经 60 日视为送达。 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。 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: 30(节假日顺延)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, 逾期依法判决。
XXX人民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