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外房屋合同 打印本文 打印本文  关闭窗口 关闭窗口  
作者:佚名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点击数1832  更新时间:2018-6-22 7:49:38  文章录入:admin  责任编辑:康红艳
 
XX人民法院公告 XX: 本院受理原告XX诉被告XX、 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个月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,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 (遇法定节假日顺延) 在本院北区第二十七法庭开庭审理,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。